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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近日,雲南省招標採購局在雲南省政府信息公開門戶網站上公佈的“三公經費”引起了關註。2012年,該局“三公經費”決算數據為2700元,今年則為零,這些數據引發了部分網民的質疑,這樣的數字是否可信?
  中國青年報記者在雲南省政府信息公開門戶網站上看到,10月24日公佈於該網站的《雲南省招標採購局2012年財政撥款“三公”經費決算情況說明》中稱,2012年雲南省招標採購局因公出國(境)經費決算支出為0萬元;公務接待費決算支出0.27萬元,主要用於接待學習考察人員所發生的費用;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決算支出0萬元。說明是:雲南省招標採購局原有車輛編製9輛,實有車輛0輛,未發生公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。
  針對大家對雲南省招標採購局2012年“三公經費”僅2700元以及今年“三公經費”預算為零所產生的質疑,雲南省招標採購局辦公室主任趙原近日回應稱,該局的“三公經費”數字屬實,相關經費嚴格按照雲南省財政廳的規定列支。
  趙原說,2012年度,全局無一人因公出國(境),故決算支出為零;公務接待費僅2700元,是因為去年來該局學習考察人員較2011年大幅度減少所致;對於公務車零花費的問題,省招標採購局雖有公務車編製,但一直未曾購置公務車,故未發生公務車出售、購置及運行維護費。
  對於雲南省招標採購局2013年“三公經費”零預算,趙原表示,這是由於該局正在報批機構改革方案,故迄今為止財政尚未安排今年“三公經費”預算,待機構改革方案批准後,該局將向財政申請追加“三公經費”預算。
  從未購置公務車,正常的公務出行如何解決?趙原表示,日常出行有時通過乘坐公共汽車等方式解決,但這部分經費不在“三公經費”之列,所以沒有公開。
  上海財經大學教授鄧淑蓮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採訪時表示,從納稅人的立場出發,政府的“三公經費”當然是越少越好。但是,是不是“三公經費”數字小公款消費就真的少了,也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。事實上,通過下屬單位埋單、把消費金額隱藏在項目預算開支等方式來做小“三公經費”數字,已是一些地方公開的秘密。
  11月初,安徽省財政廳、省直機關事務管理局、省外辦聯合出台了《關於建立“三公經費”監管長效機制的通知》,明確提出“三公經費”按規定渠道及科目列支,規模不得超預算,並嚴禁向下屬機構、企事業單位或市縣轉嫁,“三公經費”管理情況將納入省直機關效能建設考評範圍,並實行“一把手”負責制。
  事實上,從2012年10月1日起實施的《機關事務管理條例》,將縣級以上政府“三公經費”公開列為法定義務,縣級以上政府需將“三公經費”納入預算管理,並定期公佈。
  北京市在今年1月的兩會期間,隨今年預算報告公佈了全市市級黨政機關、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的2013年“三公經費”預算情況。
  今年2月底,廣州市41個政府部門公佈的2013年預算中,“三公經費”預算全部單獨列出。
  在鄧淑蓮看來,這兩年7月下旬公眾已經形成慣例“圍觀”中央部門“曬三公”,“現在我們看到,2012年和今年,都是3月中旬全國人大會議批准當年預算後,4月中下旬,財政部公佈公共預算,隨後中央部門公佈自己的部門預算。今年4月18日,中央各個部門在公佈部門預算時,首次單列出了‘三公經費’預算情況。6月下旬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上一年中央決算報告,其中單列中央本級的‘三公經費’決算數額,全國人大常委會審查批准上一年中央決算後,財政部在20日內批覆中央部門決算。中央部門收到財政部批覆後向社會公開決算。7月下旬,新一輪的中央部門公開上年決算和‘三公經費’支出情況就開始了。”鄧淑蓮說。
  在肯定中央和地方“三公經費”公開的進步性的同時,鄧淑蓮認為,面對相差懸殊的數字,公眾其實很難評判哪個更為合理,而數字里是否有水分,更是難以驗證。
  以2013年各省“三公經費”預算數據為例:同樣是少數民族自治區,廣西要花9.5億元,新疆要花4.3億元,外界很難比較誰的計劃花費更合理;即使同樣一項公務接待預算,同樣是直轄市、特大城市,上海預算近3.3億元,北京只有不到1億元,也很難進行比較。
  有媒體記者對各省衛生、商務和公安3個省級部門“三公經費”的對比中,不同省份某項“三公經費”開支相差幾十倍乃至百倍的情況亦是屢屢可見。比如,2013年湖南省公安廳的公務接待費用預算超過1500萬元,而吉林省公安廳則是25萬元;內蒙古自治區衛生廳公務接待費預算700多萬元,而河北省衛生廳只有5萬元。
  在鄧淑蓮看來,在我國現行預算制度下,所謂的預算不過是一種賬目安排,未必符合實際支出,按照現在的預算辦法和財務核算,是可以做到“賬面為零”的,比如接待費用變成會議費或者培訓費,或由下屬單位或者服務對象埋單,公車使用可以由企業承擔。
  “雲南省招標採購局有關零預算的解釋說機構改革方案還沒有批下來,沒有申請‘三公經費’預算,但今年已經快過完了,部門預算支出的公用經費和項目經費已經花費了近一年了,裡面可能會包括屬於‘三公經費’支出的科目,明年公佈決算時是否要把這些花費算進去呢?”鄧淑蓮說。
  公共預算觀察志願者吳君亮多年來致力於推動地方政府預算公開,他一直以來的觀點是,預算科目中屬於“三公經費”的概念已經很清楚了,加強對預算支出每一項的監督,“三公消費”自然會得到約束。
  “每年編製預算時,財政部都要向中央各部委以及各級政府印發當年的《政府收支分類科目》,對政府的預算收支科目定義得相當詳細。每年各級政府部門的預算,就是按照這個科目來編製的。
  在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里,302類(商品和服務支出)下的第10款是“交通費”,其介紹為“反映單位車船等各類交通工具的租用費、燃料費、維修費、過橋過路費、保險費、安全獎勵費等”;另外,分別有309類(基本建設支出)下的第04款和310類(其他資本性支出)下的第04款,名稱都是“交通工具購置”,其介紹為“反映用於購置各類交通工具(如小汽車、摩托車等)的支出(含車輛購置稅)”,這就是所謂的“公車消費”科目。
  302類下第17款“招待費”,其介紹為“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接待(含外賓接待)費用”,這就是老百姓所指的“公款接待”科目。
  同樣是在302類下,第12款“出國費”,其介紹為“反映單位工作人員出國的住宿、旅費、伙食補助費、雜費等支出”,這就是“因公出國(境)費用”。
  從2007年至2010年,這些科目沒發生任何變化。到2011年時,才出現小小的名稱上的變化,“出國費”變成“因公出國(境)費用”。
  鄧淑蓮所在的上海財經大學公共政策研究中心連續5年關註我國省級財政透明度狀況,課題組的成員多次呼籲,政府預算不僅要“看得見、看得懂”,更重要的是,要“可監督、可問責”,這才是完整的公共預算概念。
  課題組認為,目前的“三公經費”預決算公開是一種順應民意的做法,在沒有整體財政信息公開的情況下,被公開的“三公經費”其全面性與真實性還難免引起疑問。在他們看來,只有整個政府預算全面、真實地公開,並接受真正的監督和制約,公眾才能真正看清楚政府的錢是怎麼花的。
(原標題:不同地區部門“三公經費”為何相差甚遠)
(編輯:SN07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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